山西太原: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DATE: 2024-11-01 09:08:00
中国消费者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近期,山西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太原部署开展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严厉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太原市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打击全面整治肉类产品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漠视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肉类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产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违法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这个肉从哪进的犯罪?我们看看手续。”6月18日,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杏花岭市场监管所所长郝成平带队对北京华联超市的太原肉类经营点进行检查。工作人员随机抽查了肉类产品检疫证、严厉章,打击查验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肉类并提醒经营者严格按照规定把好肉类产品安全关,产品保障市民吃到放心肉。违法
杏花岭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在超市进行检查。冯铁飞/摄
6月6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肉类产品专项整治督查组前往太原六味斋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淡定食品有限公司及清徐县熟肉店等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督导检查,对食品生产者原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成品贮存和交付等方面开展检查。重点对是否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是否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标签标识及产品出厂检验等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
6月14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小店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联合太原海关技术中心专家,对太原田和食品集团进行专项检查。工作人员随机抽查了国产生猪产品的检疫证、章,进口肉类产品的标识标签,查验了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组织召开座谈会,针对肉类产品“两证、两章”查验情况、“整修”后生猪组织流向和市场开办单位、个别经营户进行了交流,研判了肉类产品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和隐患,就依法开展肉类销售提出具体要求。
农批市场食品监管信息公示栏。冯铁飞/摄
扫描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码即可得到检测结果。冯铁飞/摄
6月21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田和食品集团的肉类经营点看到,每个肉类经营店均在醒目位置设立了“农批市场食品监管信息公示栏”,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情况、经营者承诺书、食品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均进行了公示,市民可随时查看。公示栏中还有一个“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码”,记者在一家店用微信扫二维码,手机上显示名称为“太原市小店区晓莉肉类经销部R101”,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3项,检测日期为6月20日,结果均为合格。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滨表示,肉类产品安全事关百姓切身利益,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力规范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行为,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要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制品生产经营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摸排,将各环节底数排查清楚;要明确工作重点,针对容易产生食品安全风险的畜禽养殖、屠宰、肉制品生产经营等重点环节,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在挖掘违法犯罪线索和案件查办上下功夫,做到有的放矢;要加强上下游沟通,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面规范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行为;要采用联合检查、重点突查等手段,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效应,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6月12日,太原市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共开展监督检查439家(次)、接到举报3起、核查3起。组织开展重点宣传活动3次,共进行风险隐患排查37家次、发现问题线索28条,主要集中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贮存及交付控制、食品添加剂管理和食品安全自查等方面,已全部责成企业整改到位。此外,共组织肉类产品抽检41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正在进行核查处置。
责任编辑:赵英男